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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析中国消费者协会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09-30 14:52)    点击:274

  中国消费者协会是政府部门主导发起、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。中国消费者协会是由国家法律授权、承担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与服务职能的组织,虽名为“社会团体”,但却与其他民间社团有着重要的区别。

 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:“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职能:(一)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;(二)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、检查;(三)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,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、查询,提出建议;(四)受理消费者的投诉,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、调解;(五)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,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,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;(六)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,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;(七)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,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、批评。”

  中国消费者协会不是为特定的会员服务的,而是为国内不特定的广大消费者服务的。这些全部是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方面的职能。在中国消费者委会履行其职务时,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,为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创造必要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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