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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满法定结婚年龄 冒用姐姐身份证嫁人受罚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22 14:43)    点击:345

  自己的结婚证上竟然写的是姐姐的名字和身份证号,难道是姐姐嫁给了自己的老公吗?

  近日,仙桃市胡场派出所民警在办理户籍业务时,发现刘某所持身份证信息与电脑中的人口信息不符,经民警询问,刘某当场供述了冒用其姐姐户籍信息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。

  经查,2002年9月20日刘某因未满法定结婚年龄,便冒用其姐姐的户籍信息,办理了一张居民身份证,并利用这张身份证和男友登记结婚,领取了结婚证。

  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刘某予以了相应的行政处罚,同时也为其重新办理了居民身份证,姐妹信息得以更正。

  我国《居民身份证法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,“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,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,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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