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陈建军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
销售者和生产者可以不实行三包的情况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5-01-16 14:29)    点击:302

  销售者和生产者可以不实行三包的情况

  在哪些情况下,销售者和生产者可以不实行三包? (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)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,销售者和生产者可以不实行三包,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: ①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; ②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; ③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

  在哪些情况下,销售者和生产者可以不实行三包?  (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)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,销售者和生产者可以不实行三包,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:   ①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;  ②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;  ③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;  ④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;  ⑤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陈建军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债权债务  婚姻家庭  人身损害  消费维权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建军律师,陈建军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陈建军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635505599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陈建军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长治律师 | 长治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陈建军律师主页,您是第27659位访客